2023年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非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者:许海瑞发布时间:2023-08-22浏览次数:21

2023年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非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公告


一、生态院简介

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以下简称生态院)是2014年年初由市委、市政府与中国矿业大学合办,政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实体研究机构,是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生态院内设机构为“三所一办”,即生态理论与战略研究所、生态植物研究所、生态修复研究所、办公室。生态院是集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国际合作等为一体的高水平科研平台。

招聘岗位:财务管理岗1人、专业技术岗位2人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良好的沟通能力,服从实验室岗位安排。

4.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行业法律法规及工作流程。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岗位工作要求和资格条件。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填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应聘者可申报最多1个意向岗位,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zst007@126.com

2、报名材料:《岗位申请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论文、主持或参与项目、专利、专著(首页扫描件)、获奖证书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0日17时。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对材料合格的报名应聘人员通知参加面试,按照专家打分进行排序,未按应聘时间来应聘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另外本单位会对应聘者综合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生态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聘用及待遇

1、薪资组成:基本工资+项目绩效(与承担项目挂钩,多劳多得,具体事宜面议)

2、五险一金:按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3、补贴:交通补助、午餐补助;

4、节日福利(春节、中秋生日等福利;

5、培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教授到单位授课,参加外派培训、内部培训等等;

6、每年定期组织员工体检;

7、按国家法定假期休假,享受带薪婚假、产假、年休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集群路国家大学软件园C区2栋B座7楼

邮政编码:221008,

联系电话:0516-83887363 传真:0516-83887301

电子邮件:xzst007@126.com

联系人:许主任

 

附件:

附件1:2023年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岗位表.docx

附件2: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应聘报名表 .docx